20世纪80年代起,深圳首创的暂住证逐步在中国各大城市推行,是城市对于外来人口的主要管理办法。年满十六周岁、将在外市居住一个月以上,或在外市经商务工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在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而代替暂住证的居住证算是类似于外国绿卡一样的制度,对持有居住证的人员提供与拥有当地户口的市民同样的待遇。
为了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暂住证制度现已全面取消,被居住证所替代。中国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城市,于外地生活至少半年的,符合有合法的稳定工作、固定住所,或连续就读这三个条件之一的,就能在当地申请办理居住证。如果之前已办过暂住证,不能直接把暂住证换成居住证,需要公民去当时办理暂住证的部门重新申请居住证办理。
居住证所需要的材料大体上为当事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证明文件(固定居住住址、自己或者出租人的房屋产权合同),或就读学校开具的住宿证明,不过不同的地区细节要求未必一样,还是要当事人自己去城市官网或办证点咨询为准。
办理居住证以下有几个比较快捷的办法:咨询自己所在公司的人事部,他们会告诉需要的具体材料;部分居委会就能直接办理居住证,可以去管辖自己所在区域的居委会询问;也可以直接去当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女物原创未经允许,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