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产假,是指在职女性在产期前后的一个休假待遇,一般是从生产前的两周到生产后的两个半月来计算的,而晚婚晚育的可以将这段时间延长至四个月,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职业女性在休产假的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将其工资降低,更不能辞退或者解除她的劳动合同。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的时候,生育的保险待遇是可以正常享受的,期间所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则是由社保统筹基金来报销,除此之外,还可以获得相应的生育津贴。如果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所产生的这些费用则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2017年,产假新的规定出炉之后,作为准妈妈的你是否想要了解2017年产假的规定内容呢?今天小编就带着你一同来了解一下我国劳动法对于在职女性产假的新规定,让你的自身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据相关法律规定,在2017年,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九十八天的产假。其中,在生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的时间,如果女职工难产,其产假时间可以增多十五天。
如果是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多一个孩子,可以增加十五天的产假。如果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条例规定可以享受十五天的产假,如果怀孕超过四个月流产的,则可以享受四十二天的产假。至于晚育的在职女性的产假安排,则是由各省、各自治区或者是直辖市根据当地的计划生育条例而规定的。
自2016年起,广州地区产假的新规定是:顺产可以享受正常的98天加上奖励的80天,一共178天的产假,如果是剖腹产,则可以享受208天的产假。【女物原创未经允许,谢绝转载!】